一、人身检查注意事项
安全检查时,检查员掌心要切实接触受检者身体和衣服,因为手掌心面积大且触觉较敏锐,能及时发现藏匿的物品。检查时不可只查上半身不查下半身,特别要注意检查重点部位。对受检者从身上掏出的物品,应仔细检查,防止夹带危险物品。检查过程中要不间断地观察受检者的表情,防止发生意外。对女性受检者检查时,必须由女检查员实施。
二、人身检查重点对象
1.精神恐慌、言行可疑、伪装镇静者。
2.冒充熟人、假献殷勤、接受检查过于热情者。
3.表现不耐烦、催促检查或者言行蛮横、不愿接受检查者。
4.窥视检查现场、探听安全检查情况等行为异常者。
5.相应航班、列车已开始验票匆忙赶到安全检查现场者。
6.公安部门、安全检查站掌握的嫌疑人和群众提供的有可疑言行的人员。
7.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的,来自恐怖活动频繁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员。
8.若装与其身份不相符或衣着不合时令者。
9.男性青壮年,身上有大量针孔、刀疤或文身的受检者。
10.根据安全形势需要,有必要采取特别安全措施的受检者。
11.有国家保卫对象乘坐的运输器中的其他受检者。
12.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可疑者。
对经过初次人身检查仍不能排除疑点的受检者,可带至安全检查室进行从严检查。实施从严检查应报告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。从严检查必须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检查员实施。检查时应做好记录,并注意监视检查对象,防止其行凶、逃跑点毁灭罪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