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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检工作制度是什么
返回列表 来源: 安检工作制度 作者: 徐彬 编辑: 徐彬 发布日期: 2020-04-02 15:22

  在安检工作中应坚持“安全第一、严格检查、文明执勤、热情服务”的原则。按照“专人引导、专人值机、专人手检、专人处置”的安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,确保安检工作有序、有效开展。

安检工作制度

  1.安全目标责任安检工作制度
  安保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工作方案。安全目标责任应做到分工清楚,任务明确,各负其责,奖罚分明。安全目标主要包括:杜绝因安检原因造成危害保卫区域安全事件发生的各项指标。
  2.请示报告安检工作制度
  安检人员在一般情况下遇到超越处理权限的问题时,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后方可处理。通常情况下,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;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涉外问题以及突发情况可越级报告,但事后应当报告直属领导。遇有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紧急情况,来不及请示报告时,应当根据当时情况按照预案予以处置,处置后必须及时逐级报告。上报情况应当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情况、处理结果等内容。下级向上级请示报告问题时,应当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。请示报告必须作出详细记录,重大问题应作出专题报告。
  3.交接班安检工作制度

  交接班时应当是同级对口书面交接。交班的主要内容包括:上级的文件、指示;执勤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;安检门、安检机等设备使用情况;遗留问题:需要注意的事项等。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办理接班手续。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到达执勤岗位后方离去。

安检工作制度

  4.物品管理安检工作制度

  物品管理是指对乘客自弃和遗留物品的管理。物品管理应由专人负责,并建立台账。对乘客自动放弃的物品应当统一登记造册,记录收到的时间、地点、数量及品名。发现乘客遗留在安检现场的物品,应当由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共同清点和登记,并及时交给专人保管。贵重物品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,尽可能地寻找失主。对乘客遗留且在30天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乘客自弃的物品,应当统一登记造册,交由公安机关处理。

安检工作制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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